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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3-00505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86763935000
  • 发文字号: 永政办通 〔2023〕 5号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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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永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5

(此件公开发布)


永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州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度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2年全县发生地质灾害险情2起,分别是龙街普渡收费站口和杉阳镇金河村,因预警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1.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百日攻坚”行动,精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制定了《永平县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部门挂钩联系乡镇工作机制,对全县7个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结合气象预报预警进行动态巡查排查、实地调查。

2.不断健全“人防和技防并重”的专群结合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安装地质灾害监测设备52个点,形成“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格体系。

3.扎实开展了全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清我县地质灾害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为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趋势预测及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隐患现状

永平属澜沧江流域的高山峡谷地貌,地质构造活动强烈,是地质灾害高度发育区,属大理州地质灾害分布较广、密度较大的四县之一,也是云南省34个重点县之一。全县共218个地质灾害点,其50属于重点监测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口约22445人,威胁财产约90791万元。

全县境内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银江河流域、倒流河流域、顺濞河流域、上村河流域。银江河流域涉及龙门、博南镇、厂街、水泄乡;倒流河流域涉及杉阳镇;顺濞河流域涉及北斗、龙街镇;上村河流域涉及龙街镇。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2023年气候预测。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预测202356月永平县降水总量偏少,气温偏高,日照时数正常略多。雨季开始期较常年偏晚,春旱和初夏旱略偏重。预计2023年我县雨季开始期偏晚,大部地于6月上旬至中旬开始。主汛期78月为我县降水高峰月,主汛期单点强对流天气突出,局部地区有洪涝、冰雹、雷暴、滑坡、泥石流等衍生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2.2023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23年因汛期降雨较为集中,极端天气、单点大雨、暴雨强对流天气突出,并且受地震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及危害程度较往年偏重。对地质环境扰动较为强烈的铁路、公路、矿山、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建设活动仍保持在较高水平,灾害高发区分布的区域性较强。公路沿线多山体滑坡、泥石流;矿山多地面沉降、地裂缝,部分矿山、铁路和公路建设产生的弃土、废渣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并易诱发泥石流灾害;山区由于侵蚀强烈,在单点暴雨条件下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特别在极端天气和特殊地质活动的影响下更容易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

(三)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1.滑坡、塌陷、不稳定斜坡灾害重点防治区

1杉阳镇阿海寨村万家田滑坡;2杉阳镇普棚草坝山滑坡;3杉阳镇仁寿村连家湾不稳定斜坡;4杉阳镇仁寿村周家箐不稳定斜坡;5杉阳镇仁寿村龙台不稳定斜坡;6杉阳镇小寨村王寨七组滑坡;7杉阳镇盘龙村三村二组滑坡;8杉阳镇松坡村喻家寨滑坡;9杉阳镇松坡村前马寨滑坡;10杉阳镇松坡村小荒田滑坡;11杉阳镇盘龙村刘家滑坡;12杉阳镇岩硐村树林子不稳定斜坡;13博南镇龙盘社区东山滑坡;(14龙街镇普渡村芹菜塘滑坡;15龙街镇上村阳山滑坡;16龙街镇普渡完小滑坡;17龙街镇邑俚村大烂滩滑坡;18龙街镇上村山头组滑坡;19龙街镇桂新村茶新组滑坡;20龙街镇安吉村安吉完小滑坡;21龙街镇羊街村河西滑坡;22)龙街镇贵口村贵口一、二组23龙门乡李子树巴拉场滑坡;24龙门乡石家村燕子河滑坡;25龙门乡李子树村阿黄哨滑坡26龙门乡光映村小川滑坡27厂街乡七昌丫口组滑坡;28厂街乡炉塘村小黑佐滑坡;29厂街乡瓦畔村回子坡组滑坡;30厂街乡瓦金村大栗树三组滑坡;31北斗乡双河村高峰滑坡;32北斗乡六米黑摸箐滑坡;33水泄乡瓦厂瓦厂完小滑坡34水泄乡阿波村阿波四组滑坡;35水泄乡阿林村热水塘组滑坡

2.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区

1杉阳镇岩硐村马沙坝箐泥石流;2杉阳镇兴隆村梨树冲河泥石流;3杉阳镇仁寿村龙台龙竹箐345泥石流;4杉阳镇兴隆村沟沿(大红山沟)泥石流;5杉阳镇兴隆村老虎箐河泥石流;6杉阳镇小寨何家三组(土猪河)泥石流;7杉阳镇小寨常兴组组(大沙地沟)泥石流;8杉阳镇兴隆村窑冲一组泥石流;9杉阳镇盘龙村阿者路河泥石流;10杉阳镇盘龙村阿孟寨泥石流;11杉阳镇金河村蒋家沟泥石流;12厂街乡瓦金村瓦金四组泥石流;13厂街乡岔路村施家组泥石流14)龙街镇羊街村羊街河泥石流;(15)水泄乡狮子窝村阿六山组泥石流。

3.重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区

水泄乡:云南永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

龙门乡:羊街煤矿矿山。

杉阳镇:云海石膏厂矿山。

4.重点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区

杉阳镇2个点:(1抱龙完小;(2永和九年制学校。

厂街乡1个点:厂街中学

水泄乡2个点:1瓦厂完小;(2狮子窝完小。

龙街镇1个点:安吉完小

5.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区

云永昌高速公路永平至昌宁段。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着力推进和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防大灾应大险的准备。要克服惯性思维、经验主义、侥幸心理,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将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位,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格督查检查和考核问责。同时,各乡镇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影响防治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问题和实际困难,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县级各部门要落实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流程,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覆盖严密,工作上全力以赴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和交通、住建、水务、文旅、应急、发改、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完善各项应急准备,畅通预警发布渠道,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好各专业部门的优势,共同做好防范应对,切实解决风险预警响应救助“最后一公里”。

3.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逐一落实到乡镇、村组和防治直接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与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加强隐患巡查排查力度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落在实处汛前排查隐患点现状,督查“两卡”发放情况;汛中检查防灾减灾救灾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员在岗及工作开展情况;汛后核查地质灾害现状趋势、稳定性程度。各乡镇要对“三沟、两陡、一区”以及人员密集区、学校、医院、易地搬迁安置区、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交通要道、重要基础设施的周边地区、主要的景区景点、农民的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区等重点区域要进行动态的巡查,对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加大对隐患点安装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保护,不被人为破坏,使系统运行正常,进一步提高科学监测预警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责任,对在建和已建工程、企业、旅游景区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好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

(三)强化监测预警工作

1.筑牢群策群防体系。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做到“三落实”,即落实灾害监测点、落实防灾监测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六项制度”,即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两卡”发放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抓实“三项措施”即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同时,加强对监测员的日常考核和监督管理,强化对监测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压实监测员责任,进入汛期监测员要在岗在位,通讯24小时畅通,加强监测。及时足额发放补助经费,充分调动监测员积极性,发挥好一线预警预报作用,出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转移撤离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深化气象风险预警。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根据天气变化及雨量监测数据,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1.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加强物资储备和演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处置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治工作方案,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同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组建抢险救灾队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通信和专业救援设备,备足救灾物资,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应对突发灾害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投入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做好宣传和培训。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和避让知识,加强县、乡、村三级培训工作,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参与地质灾害防御的主动性、自觉性。

(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预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1.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在建工程项目要全覆盖开展安全检查,在汛前能完成的,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汛期前完工;不能在汛前完成的,及时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度汛方案,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对未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日常管理不到位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严格要求各项目建管单位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安全巡查,备足抢险物资和机械,确保安全度汛。自然资源、交通、应急、水务、住建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单位落实配套防治措施,既要严防工程本身诱发的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

2.预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严防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重点要严防云永高速公路、永昌高速公路、岔河水库等重点工程项目和城乡居民切坡建房等建设行为本身诱发的地质灾害,还要严防建设区域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威胁。

(六)抓好应急值班和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好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地灾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坚决做到不同部门和不同行政层级之间数据共享。

(七)强化督促指导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成立督导组,在汛期、单点暴雨等重点防范时段到来之前,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挂钩联系乡镇的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联系指导全县重点矿山和杉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联系指导龙街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水务局具体负责联系指导龙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财政局具体负责联系指导北斗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联系指导水泄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联系指导厂街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具体负责联系指导博南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每月至少开展督促指导1次,并于每月月底前将督促检查情况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

(八)细化地质灾害防治职能职责

2023年,我县地质灾防治工作坚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围绕区域内重点灾害点展开监测和预报继续实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职责,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填报“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巡查速报卡”、做好巡查记录,严格按要求填报“云南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速报卡”、“地质灾害灾情处理单”,整合各方有效力量,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监测员培训工作,演练和培训至少组织一次以上。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系挂钩乡镇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每月至少到乡镇开展一次巡查指导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加强监测预警,拟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检查、指导乡镇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具体负责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组织指导和督促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整治,做好因地质灾害受损房屋的评估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已建、新建、在建及各类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整治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和拨付。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灾区道路畅通。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负责对工业企业防灾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制定相应的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附件:永平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

永平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成员名单

  长:纪泽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88524808

  员:杨代芳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87251092

马俊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87291441

朱祥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88540060

姚建良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577249872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88591665

杨学勤 县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联系电话:13988584429

周志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15125167886

李智火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5911241688

马建波  县财政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88524949

蒋德海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887208736

马伟贤  县交通运输局地方管理段段长

联系电话:13988546139

钏光远 县公安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577249982

赵寒冰县财险公司理赔部经理

联系电话:13466166659

熊金伟 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联系电话:13508829194

刘思鑫自然资源局职工

联系电话:17787010914

各乡镇联系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乡镇长和自然资源管理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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