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永政办通〔2023〕5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3年6月15日印发,于印发之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依据说明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省、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有:2022年度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趋势预测及防范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及永平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成员名单。
(一)2022年度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百日攻坚”行动,精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二是不断健全“人防和技防并重”的专群结合工作模式;三是扎实开展全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四是2022年全县发生地质灾害发生险情2起,因预警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趋势预测及防范重点
全县共218个地质灾害点,其中50个属于重点监测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口约22445人,威胁财产约90791万元。2023年因主汛期降雨较为集中,极端天气、单点大雨、暴雨、强对流天气突出,并且受地震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及危害程度较往年偏重。
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为:滑坡、塌陷、不稳定斜坡灾害重点防治区、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区、重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区、重点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区、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着力推进和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层层压实防治责任;二是加强隐患巡查排查力度;三是强化监测预警工作,筑牢群策群防体系,深化气象风险预警;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加强物资储备和演练,做好宣传和培训;五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预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六是抓好应急值班和应急响应处置工作;七是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挂钩联系乡镇责任;八是细化地质灾害防治职能职责。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永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报告及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进行修改和完善。主要对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结,继续发扬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优势,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改善。对2023年度地质灾害趋势进行预测,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和目标,更新确定了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并相应提出应对措施,同时细化了乡镇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四、文件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永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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