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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72571777/2024-0001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1721931780000
  • 发文字号: 〔2024〕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 来源: 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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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落实好省州关于乡镇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避免乡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切实为乡镇减负,确保对乡镇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目录清单》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持续全面抓好乡镇权责清单的有效履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实责任,抓好落实

本次对乡镇赋权事项清单调整严格按照“乡镇申请、部门评估研判、县级研究确定”的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并充分尊重各乡镇的自主选择,赋予各乡镇的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将更加精准切合乡镇实际。各乡镇要结合此次权责清单调整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扛实扛牢主体责任,提升履职能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到位,对调整后各自继续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逐项认真再研究,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务必确保所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并且要抓出成效,管出规范,管出效率,全面依法履行好权责,切实履责担责尽责负责,有效推进基层治理。

二、聚焦主责,依法行政

本次乡镇赋权事项调整后,各乡镇退回的行政职权事项,由原来承担该职权事项的县直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实施相关权责。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抓好各乡镇退回的行政职权的履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各乡镇选择继续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各县级赋权主管部门要坚持“扶上马再送一程”,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对乡镇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落实专人点对点指导,做到有求必应。

三、强化培训,常态督促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县委编办负责统筹做好乡镇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有效履行工作,督促各乡镇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体化组建,并落实人员力量配备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有效开展;县司法局要牵头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好乡镇执法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培训工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牵头负责指导各乡镇精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并组织赋权事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做好赋权事项跟踪指导服务工作。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做好与各乡镇工作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各乡镇更好地履行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对照调整事项,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附件:附件1:各乡镇退回的赋权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2:各乡镇保留及新增的赋权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3: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目录清单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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