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永平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听证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永平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永平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2月在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6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永平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地点为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权益股;网上报名请登录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2397027970@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下午17时30分。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12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永平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七、联系人及电话:刘思鑫 17787010914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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