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要求,现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
本次主要优先收回收购永平县辖区内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进行回购。
请有意愿的企业或个人于2025年3月24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永平县自然资源局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详见附件)。
联系人:茶工,联系电话: 0872-6525326
发布机构: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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