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大工信发〔2022〕38号
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关于印发大理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工信规〔2022〕1号)的有关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13家州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2021年度评价工作。请州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认真准备《大理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附件清单》(见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于2022年8月5日前报当地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请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同时将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22年8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日军 刘书君 陈鸿威
电 话:0872-2316174
邮 箱:dljwkjk@qq.com
附件:1.大理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附件清单
3.关于印发大理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工信规〔2022〕1号)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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