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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3-0034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86506683000
  • 发文字号: 永政发 〔2023〕 13号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平县加快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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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永平县加快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3612

(此件公开发布)

永平县加快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三化”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242号)和《大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乡村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平台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努力构建县乡村政务服务标准统一、服务高效、上下联动、一体运行的政务服务工作新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

1.统一事项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应将乡镇、村(社区)认领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二是及时做好上级指派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规范完善实施清单,并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布办事指南。三是对政务服务事项、高频服务事项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群众方便阅读的位置进行公示,并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事所需提供的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以本级政务服务事项为依据,按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完善事项办理本地化要素。

2.统一办理标准。各乡镇、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确保办事指南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率达100%;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准确配置事项上线方式、业务办理系统信息,确保相应事项办理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实现精准跳转;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准确关联相应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除外)与权责清单事项;确保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中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本地化要素准确无误。

(二)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行动。

3.统一名称标识。乡镇服务场所统一命名为: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服务场所统一命名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乡镇、村(社区)大厅内公示牌、吊牌、水牌、工作证等标识标牌颜色、尺寸与县级大厅相统一。

4.统一场所设置。一是实体政务大厅应具备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其他服务三类功能。新建或改扩建的面积建议:乡镇不低于200平方米、村(社区)不低于80平方米,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并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实体大厅主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含老年人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综合办事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相关窗口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实现功能的前提下与综合办事窗口整合,但标识标牌需规范齐全。乡镇、村(社区)须取消按部门分类设置窗口的模式,实体大厅一律不得出现各部门名称。

5.统一设施设备。乡镇、村(社区)便务服务中心(站)应按窗口数量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高拍仪等设备,并保障互联网、政务外网、业务专网通畅,有条件的可提供免费的自助设施设备和免费复印等服务,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6.统一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帮办代办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并在服务场所内上墙公示。严格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通过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以窗口评价器、二维码、短信等方式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建立“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处理机制。

7.统一人员配备。各乡镇明确1名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并配备2名以上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综合窗口人员,按综合窗口职能承担相应工作,其他窗口工作人员、帮办代办人员根据窗口设置合理安排。村(社区)要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可选聘辅助人员担任。原则上要保持窗口工作人员队伍配备相对稳定。

8.统一业务培训。各乡镇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交流学习等形式,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服务礼仪、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培训,组织乡村政务窗口服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年,不断提高窗口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9.统一综合受理。各乡镇要按照“一窗受理”要求,打破部门、站所限制,进一步进行窗口、业务整合,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同步组织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法律援助等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便务服务中心(站),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开通“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一跟到底”政务督办机制,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保障。

10.统一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帮办代办制度。各乡镇、村(社区)要全面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大力推动网办、代办、帮办、现场办等方式承接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做到群众办理一般事项不出村(社区),出村(社区)有免费代办。代办范围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需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由村(社区)级代办员代办;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由各乡镇代办员代办。

(三)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行动。

11.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要全面推广运用政务服务平台申办受理系统开展接件服务,提高群众网上政务服务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切实让群众养成“网上办事”的习惯,不断提高事项网上办理率和评价覆盖率。确保年内实现乡镇、村(社区)在政务服务平台上有办件有评价的目标,并持续推进。

12.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各乡镇要加强与县级各部门对接,严格按照省州部署要求,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不同业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流程规则,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职责划分、业务流转程序等内容,做实做细182项跨省通办、667项省内通办事项,规范线下通办专窗服务,完善帮办代办和异地协调联动机制,打造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通办专窗代收代办为辅,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通办体系。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研究阶段(20235月中旬至6月上旬前完成)。县政务局、各乡镇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中的事项管理、办理标准、名称标识、场所设置、设施设备、服务制度、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综合受理、服务机制以及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要求进行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本乡镇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及时启动并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6月上旬至7月中旬前完成)。在完成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突出重点,扬优势,补短板,确保按时限完成本乡镇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任务,并于715日、1115日前将本乡镇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政务局(联系电话及传真:3054033,电子邮箱:ypzwfw@163.com)。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37月中旬至10月上旬前完成)。由县政务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乡村两级“三化”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整改督促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前完成)。根据检查评估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11月上旬全面完成全县乡村两级“三化”建设任务,达到省、州要求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扛牢压实,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按照职能职责、任务分工,做好本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县政务局要认真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切实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乡镇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保障。针对政务服务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不达标,以及未按要求划分场所功能区域的乡镇、村(社区)要制定长短结合、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多方整合资源力量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三)强化督查考核。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事关营商环境优化、事关企业和群众利益,同时也是州对县、县对乡镇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全县乡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任务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服务不优等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各类投诉平台中发现因工作人员服务拖沓、业务不熟、态度生硬、作风不实导致产生投诉的,各乡镇也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严肃处理。

(四)积极宣传推广。综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策解读,加大工作成效及特色亮点的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人人关心政务服务、人人参与政务服务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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