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2〕42号)和《大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永平县乡村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事项管理和办理标准。二是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行动,做到“八个统一”,具体是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场所设置、统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制度、统一人员配备、统一业务培训、统一综合受理和统一服务机制。三是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行动,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提高群众网上政务服务的知晓度和使用率,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通办体系。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及省州“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要求,以实施方案中的“三个提升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平台深度融合,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保障,达到全面提升永平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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