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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893J/2023-00087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1693176343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报告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9日
  • 来源: 永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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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92801855701000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家、省、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执行审计调查;负责跟踪检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对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审计调査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与审计局阅示上级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文件7份,报送整改情况报告2份,收到县审计局请示报告事项5项,全年开展审计项目17项,出具审计报告17份,查出违规资金129.1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54,498.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1.46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63个,提出审计建议59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1项,移送处理事项9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7件,向有关部门移送2件),移送处理人员4人,上报审计重要情况反映3篇。完成2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5名领导干部任前告知,52名县管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共设1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三公经费支出,无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544,84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841.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699.52元,增长22.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699.52元,增长22.40%,收入增加原因为2022年度从其他单位调入一名事业人员,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544,886.59元。其中:基本支出544,886.5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388.07元,增长19.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388.07元,增长19.89%,支出增加原因为2022年度从其他单位调入一名事业人员,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886.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388.07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为2022年调入事业人员一名,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0,727.75元,占基本支出的99.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8.84元,占基本支出的0.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以前年度均无建设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841.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99,699.52元,增长22.40%,主要原因为2022年调入事业人员一名支出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97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6%。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一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6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社保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71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三公经费与审计局一同使用,审计事务中心历年都没有相关支出,与往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往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资产总额13,797.43元,其中,流动资产13,797.43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53.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永平县审计事务中心决算报表-2023082911120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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